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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公司法律培训简讯
北京长城民泰工程有限公司   2013-06-04 10:46:36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建筑企业合同签订法律风险提示专项培训

为了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有效规避风险,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公司于2013531日举办了建筑企业合同签订法律风险提示专项培训,公司总经理周绍源、副总经理唐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经理部经理都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讲座主讲人是公司特邀的法律顾问、华沛德律师事务所公司法部的靳春雷律师。他的讲座主要讲述了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拖欠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尾款)、竣工结算、工期延误、材料商与分包商合同的履行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面临的用工问题等几个面的内容。

在涉及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时,靳律师特别提示要注意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参考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要重点评审合同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因为涉及到甲方的很多细化要求;重视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备忘录、意向书、会议纪要等要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涉及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时,靳律师强调与甲方结算重要项目要让甲方签字确认,养成施工过程中让甲方签字盖章的习惯,对相关人员要求有甲方签字盖章的授权书,以留有证据,可追溯,规避法律风险。

在讲到工期延误的责任问题上,靳律师指出:一定要做好资料证据保存工作,作为索赔和结算的依据。靳律师还列出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承包人应支付分包人合理利润的几种情况。

细节决定成败,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亦如是。靳律师总结了以下几个避免风险的细节上的工作:仔细审查总承包合同、施工图和工程造价,避免出现资金困难;对任何问题,尽量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让承包方签收;工程量增加及时办理有效签证;会议纪要的签署;因承包方原因工期延误,及时要求顺延工期;及时提交结算报告。

约定内容讲完后,靳律师还与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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